第二十二章 清歌天应
“哦,原来是故人。”
诗余恍然大悟。
鸿鸣挑眉,微愣,这与记忆中的那人,倒是一样,对何事都随性,似乎没什么能入眼。
这五方生灵千变万化,过了多少个岁月,唯有她,像是始终未变,独立峰前,俯视众生。
“就这么个反应?难道你没什么想问的?”
诗余饮下一杯酒,颇有些好笑地说道:“一直以来心急的,不都只是你们吗?”
“你难道就不想恢复记忆?”
“是我的,它终究会回来,到时候,也由不得我想不想。”
鸿鸣一向说不过她,无论是哪一个她。
“行啦,多谢你的好意,我还要去收集词呢。”说完,她起身,再也没看鸿鸣一眼,往前而去。
鸿鸣是想陪着她的,收集词也好,游历人间也罢,但他终究是了解她的,诗余向来,不爱他人插手,自由自在,无所拘束,才是她想要的生活。
大刀发出微微悲怆的凛冽之声,响彻天地,鸿鸣垂眸,许久,淡淡一笑,伸手抚上刀刃,刀声骤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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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羡人间琢玉郎,天应乞与点酥娘。尽道清歌传皓齿,风起,雪飞炎海变清凉。
万里归来颜愈少,微笑,笑时犹带岭梅香。试问岭南应不好,却道:此心安处是吾乡。
——《定风波》苏轼
相传渤海之上,东方之地,有“三神山”,其中一者世人称之为“蓬莱”。
程天应自小听着这个传说长大,父亲身边不少人去寻,皆无一人生还,于是那个被称为展现神迹的地方,被年少的他逐渐埋藏在心底里,成为此生最难以碰却而又最渴望的秘密。
又是一日落日,十年过去,程天应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小屁孩,只会站在大人身后点头称好,如今,程家之子以一身剑术名动天下,“落花剑”誉满五方大地,出鞘便见血,剑上的刻纹,弯曲扭转,不像是家中的文字,常人不可读也。
程天应极少用剑,也极少用情。
有人说,此乃天之命格,不可说之。
程家不以为然,父亲并不是馋信天命神明之人,当初的蓬莱之境,亦被淡忘于生活琐事中。
许多人都忘了,或者说,是选择遗忘了,无法触碰的地方就如同悲伤的回忆,被一同遗弃了,才是世人对自己最好的所处之道。
可程天应,从不曾忘记,一日,都不曾。
这世间的好男儿运气都不会太差,上天垂爱,身边总会有佳人相伴,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,万物都是相生相吸的。
林中一阵吵杂声,刀光剑影,飞舞着,混着残绿的落叶,风骤起,夹杂着女子的恐慌叫声,似是迷途的小动物,遇上了猎人的袭击,那么的震人心弦。
程天应遇上,总不好随手旁观,见死不救,一出手,招招险毙命,却招招留了些情面,剑,始终未出鞘。
一切,都静了,四周停了声音,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。
于是,这一出古老的英雄救美,落下了帷幕,大地,见证着故事的发生。
清歌脸上有伤,是一道鞭痕,有些深,鲜血凝固其中,可见那些人对她一个女子是有多狠。
她看着眼前人,他的神情微冷。
清歌垂眸,道谢。
程天应盯着她看了一会儿,轻叹一声,到底是救人,那就救到底吧。
一时心不忍,一世情难了。
他本就是游历至此,寻了客栈,领了清歌,叫了大夫,要给她治伤。
大夫见惯生死,却在面对清歌脸上的伤时依旧忍不住摇头,清歌长得不漂亮,只可以用清秀二字,再加上这样的一道疤,以后更别提模样了。
于女子而言,无疑是难过的。
可清歌却好像不在意,只是抚了抚伤疤,笑笑作罢。
那晚,月亮特别圆,清歌打开窗,一眼便望见楼下一人的背影,程天应抱臂而立,在月光下,影子长长。
清歌总能想起,那一日初见,他微冷的神情。
此情此景,有些忍不住,她嘴巴微动,唱起了歌。
那是一首程天应从没听过的歌,那些字音,不像是这凡尘间之物,亦无天籁那么遥远,仿佛在梦中,听过此曲。
清歌的歌声,是那么好听,那么令人心动。
自此,清歌便留在了程天应身边,随他走着这大好河山,游历世间繁华。
世人皆知,程家公子,“落花剑”之主,身边前所未有地带了一个姑娘,一个蒙着面纱,笑起来眼神温柔如月的姑娘。
还知,那个姑娘歌唱得极好,歌声轻妙柔美,听着此曲者,仿佛风起雪落,炙热的心如同被浸在雪水之中,变得一片清凉温润。
安抚人心,是这世间最厉害的武功。
程天应知道清歌神秘,可他从没问过她的身世,一人来自何方,去往何处,其实并没有那么重要。
程天应更在乎当下。自从遇见清歌,他不曾发觉,自己已经很久不曾梦见蓬莱了。
究竟,是蓬莱忘了程天应,还是程天应已经不再需要蓬莱了?
游历过后,这段很长的时间终是到头,程天应万里归家,带着清歌。
程家虽不是官家,但乃一地之商,颇有些威望,程天应虽为江湖中人,但终归要回到族人里去,一切的自由,都被扼杀在门阀士族的规矩里去。
来历不明,身份可疑,脸上的疤更是永世相随,这样的清歌,为程家所不容。
程天应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,他记下了清歌所受了所有委屈。
清歌倒依旧不在意,在程家时,摘下了面纱,完完整整清清楚楚示人,她的笑容里,柔美轻扬。
她的歌声,依旧能抚平所有伤心人的伤疤。
她能懂,世间所有的悲伤,所以她不在乎程家如何对待自己。
清歌跟着程天应游历时,曾到过岭南一带,那里土地贫瘠,略为荒僻,却在山水绵延的尽头,有一处桃花林。
他们在那里待了些时日,那是清歌最喜欢的地方。
本以为山穷水尽,却又见一路,桃花纷飞,似染上了女子脸颊害羞粉嫩的雪,飘落清歌的面纱,触碰了她的鼻尖,能闻到一阵香气。
程天应没说什么,清歌却清楚知道,是在那桃花林里,程天应决定了带她回家的。
回家,代表着一生的承诺。
清歌喜欢这个神色微冷的人,他其实是那么温暖。
门当户对,对于父亲而言是那么根深蒂固,留在程家数日,程天应依旧无法摒除父亲对清歌的芥蒂。
他开始想念,桃花的味道了。
其实清歌不知的是,程天应也一样爱岭南之地的那一处桃花林,那个在绝处的地方,长着一林子的希望,逢生而喜。
于是,那一日,风云渐起,天空变了颜色,程天应牵着清歌,踏出程家大门,毅然决然,神情微冷。
清歌不知,他需要付出什么,又舍弃了什么,但她却明白,这一切终究会好起来的,她会尽全力,把程天应带回家。
而对于清歌而言,他心安处是己乡。
山头的风微冷,桃花树早已落尽了桃花,而香味似乎一直停留。
清歌问,你不想知道我从哪里来吗?
程天应一笑,刚想说不,却听见。
程天应,我来自蓬莱。
诗余心底微动,蓬莱仙山本无,是尘世人虚设的存在,只是那海上,确实有一蓬莱岛,千里万里之外,跋山涉水,只为一人而来,许久后,诗余忽地想起他们二人,便前去瞧了瞧,蹲在程家外,只听府内,响起了歌声,也闻到了桃花的清香。
竹册乐府,清歌徐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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